|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账户清理和规范管理工作方案附件
附件 1
关于做好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有关账户规范工作的通知
证监发 [2007]110 号
中国证监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监管局,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为全面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证券市场基础制度改革,各证券公司按照新《证券法》的要求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全面推进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作为其中的一项重要配套工作,规范账户管理不仅是全面实现第三方存管的前提,也是提高证券公司投资者管理和服务水平的基础,对于提高证券市场透明度,增强监管工作有效性和落实《反洗钱法》要求具有重要意义。按照 " 统一安排、分散实施,平稳推进 " 的原则,现将账户规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休眠账户另库存放,激活规范后恢复使用
证券市场经过多年发展,沉积了一批账户资产低于交易要求、长期不使用的休眠账户。这些休眠账户不仅挤占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和证券公司的系统资源,制约市场运行效率,还直接影响了第三方存管工作的推进。为合理使用系统资源,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全面推进第三方存管工作,需要对休眠账户另库存放,妥善处理,即让休眠账户暂时退出交易领域,单独存放管理,待投资者申请使用时,经核实并规范账户后予以激活,激活后恢复使用。
(一)登记结算公司应当制定休眠账户的标准和处理办法,规定另库存放的时间期限、具体方式、实施程序和恢复使用的激活流程,并及时向市场公告。另库存放的休眠账户,投资者可按现行做法持本人身份证件办理查询手续;经投资者申请并规范后予以激活,激活后次日应可恢复使用。
(二)证券交易所应当根据登记结算公司提交的休眠账户明细资料,在交易系统中做相应的技术处理。休眠账户激活后应及时恢复交易功能。
(三)各证监局要督促指导证券公司根据登记结算公司关于休眠账户的标准和处理办法,以及第三方存管的有关要求和工作进度,制定休眠账户另库存放、规范激活后恢复使用的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并将休眠账户另库存放的时间安排及恢复使用的激活方式等内容及时公告。证券公司应当明确告知投资者仍可按照现行做法查询休眠账户信息,并应依法妥善保存休眠账户的客户资料,履行对客户信息的保密义务。
二、规范不合格账户,分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合格账户是指开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身份真实,资产权属关系清晰,证券账户与资金账户实名对应,符合账户相关规定的账户。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账户为不合格账户。通过风险处置、日常监管和第三方存管工作,对历史上存在的不合格账户的规范工作已经取得了较大进展,目前,有必要在此基础上按照明确的要求和标准,彻底解决历史遗留的不合格账户问题。
(一)登记结算公司应制定并公布不合格账户的规范办法,规定规范不合格账户的时间期限、具体方式和实施程序。对不合格账户,要求证券公司视不同情况逐步采取限制转托管(转指定)、限制存取款、限制买入等控制措施。对于未按期规范的不合格账户要另库存放,中止交易,完全符合合格账户条件后,方可恢复使用;对于资产余额为零的不合格账户要按有关规定在登记结算公司办理注销手续。
(二)证券交易所应该加强对不合格账户的一线监控。对在账户规范期间发生异常交易的不合格账户,应当按规定及时采取限制措施。对未按期规范的不合格账户,应当根据登记结算公司提供的账户明细资料,采取相应技术处理,中止交易;对不合格账户在规范过程中涉及的交易需求,要研究在现行交易规则范围内,提出相应的配套安排,以最大限度降低对市场的影响。
(三)各证监局要督促证券公司根据登记结算公司关于不合格账户的处理办法,结合第三方存管的有关要求和工作进度,进一步完善不合格账户规范的具体工作方案。要求证券公司及时公告对不合格账户的规范措施和时间安排等信息。各证券公司应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对不合格账户分类处理,逐步采取限制转托管(转指定)、限制存取款、限制买入等措施;对资产余额为零的不合格账户应按照登记结算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对规范过程中已撤销指定或已转托管的不合格账户信息,应及时报送登记结算公司,统一监控;对未按期完成规范的不合格账户,应另库存放、中止交易,并将账户明细报送登记结算公司和公司所在地证监局;对于中止交易的账户,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规范,完全符合合格账户条件的可恢复使用。证券公司应依法妥善保存不合格账户的客户资料,履行对客户信息的保密义务。
三、严格新开账户管理,防止出现新的不合格账户
在解决现有不合格账户问题的同时 , 要严格新开账户管理 , 防止出现新增不合格账户。要进一步健全证券账户管理规则,完善资金账户管理办法,建立账户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一)登记结算公司要加强对证券公司开户代理业务的监督和检查。加大对新开不合格账户责任人的处理力度 , 及时采取内部通报、公开谴责,直至暂停、取消开户代理机构相关业务资格等措施。发现新的不合格账户要迅速采取纠正措施,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证监局。
(二)证券交易所要加强对证券交易活动的一线监管。对发现的异常交易行为,要及时进行调查,要求相关证券公司予以配合;对调查中发现的新的不合格账户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要求证券公司立即予以纠正,并通报登记结算公司和相关证监局。
(三)各证监局要定期对证券公司账户开立与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督促指导证券公司严把 " 开户关 " 。要督促证券公司健全账户开立与复核工作制度和流程,切实履行对投资者身份资料的审核职责,做到投资者证券账户与资金账户实名对应,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坚决杜绝接收和使用新的不合格账户,发现不合格账户要及时纠正,并向登记结算公司和相关证监局报告;要求证券公司结合投资者服务工作,完善账户日常管理制度,加强账户管理工作的内部检查,及时向登记结算公司报送证券账户的更新信息,对投资者名称、身份证件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重要信息的日常维护要作为一项常规工作,并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全面的核实,核实情况要报告登记结算公司和相关证监局。
各证监局要督促指导辖区内证券公司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结合各公司已确定的第三方存管方案和工作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依法、合规、平稳、准确地开展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的规范工作;对休眠账户、不合格账户所涉及的资金账户,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规范措施,并在公司交易系统和存管银行进行配套处理。对未按要求落实的证券公司,应当视情况依法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我会将把账户规范工作作为下一年度证券公司评价与分类的重要项目,根据工作质量、进度分别予以加分或扣分。请各证监局对辖区各证券公司的相关情况如实进行监管记录和客观评估。
特此通知。
中国证监会
二○○七年八月七日
附件 2
关于进一步规范账户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证券公司 :
根据《证券法》、《证券账户管理规则》的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有关账户规范工作的监管要求,为配合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的全面推进,现将账户规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休眠账户另库存放
休眠账户是指证券账户余额为 0 、资金账户余额不超过 100 元且最近连续 3 年以上无交易的投资者 A 股账户及对应的资金账户(以下分别简称休眠 A 股账户和休眠资金账户)。对休眠账户实行另库存放,即让休眠账户暂时退出交易领域,实施单独存放管理。休眠账户原则上以 2007 年 7 月 31 日 为截止时点进行统计,各证券公司可结合各自第三方存管账户规范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所管理投资者账户中的休眠账户,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数据报送,实施另库存放。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按统一时点对全市场休眠账户实施另库存放。具体安排如下:
1 、各证券公司应制订休眠账户另库存放的工作方案,明确相关业务的实施程序、具体方式、时间安排以及休眠账户激活和恢复使用的业务流程等,以适当方式告知投资者。
2 、各证券公司应按照休眠账户标准,自行筛选出休眠 A 股账户和休眠资金账户,结合各公司实际情况和时间安排,在 2007 年 9 月 28 日 前完成柜面交易系统休眠账户另库存放、单独管理工作。要按照证监会关于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的要求,将休眠资金账户中的资金集中存放在银行开设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小额休眠账户”下。
3 、各证券公司已在其柜面交易系统作另库存放的沪市休眠 A 股账户明细数据,应按要求的格式和时间报送本公司;同时,各证券公司还需向本公司报送证券账户余额为 0 、但对应资金账户余额大于 100 元的深市 A 股账户明细数据。上述数据应于 2007 年 9 月 1 日 至 28 日期间完成报送工作。
4 、 2007 年 10 月 8 日 前,本公司汇总各证券公司报送的沪市休眠 A 股账户,加上最近连续 3 年以上无交易、证券账户余额为 0 的无指定交易沪市 A 股账户,形成全部沪市休眠 A 股账户,在登记结算系统中作另库存放。
2007 年 10 月 8 日 前,本公司按最近连续 3 年以上无交易、证券账户余额为 0 的条件筛选出深市 A 股账户,剔除其中证券公司报送的对应的资金账户余额大于 100 元的深市 A 股账户,形成全部深市休眠 A 股账户,在登记结算系统中作另库存放。
本公司将另库存放的休眠 A 股账户数据分别发送给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作相应技术处理, 2007 年 10 月 8 日起 ,休眠账户退出交易系统。
二、休眠账户的激活
投资者如需恢复使用休眠账户,可向证券公司申请办理激活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1 、投资者可根据账户指定交易或原委托交易证券公司提供的账户查询服务方式,查询其 A 股账户与资金账户是否属休眠账户并被另库存放;也可以按现行证券账户查询的规定和做法 , 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向任意证券公司申请查询其 A 股账户是否在登记结算系统中被另库存放。
2 、投资者申请激活沪市休眠 A 股账户及对应的休眠资金账户,由账户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受理;激活无指定交易的休眠 A 股账户,可在任意证券公司办理。
投资者申请激活深市休眠 A 股账户,可以在原委托交易的证券公司办理,也可以在其他证券公司办理;激活休眠资金账户,由原委托交易的证券公司办理。
3 、投资者申请激活休眠 A 股账户及对应的休眠资金账户,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证券账户卡、资金账户卡等材料。证券账户卡或资金账户卡丢失的,应按相关规定补办账户卡后再办理申请激活手续。
证券公司应严格审核投资者申请材料,属不合格账户的,待账户规范后方可激活。证券公司办理投资者休眠账户激活手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4 、 2007 年 10 月 8 日 起,证券公司激活投资者休眠 A 股账户,应向本公司报送激活申请指令。本公司根据申请指令在登记结算系统中激活账户,并通知交易所作恢复交易权限处理,次一交易日该 A 股账户可正常使用。休眠 A 股账户指定交易或原委托交易的证券公司办理休眠账户激活手续,应先在其柜面交易系统完成激活后,再向本公司报送激活申请指令。
5 、休眠账户激活时,证券公司应按照第三方存管的要求,指导、协助投资者办理资金账户相关手续。
6 、持有休眠 A 股账户的投资者可以选择不办理激活手续,而在有开户代理资格的证券公司申报注销原休眠 A 股账户并申请开立一个新的 A 股账户。新开账户不收取开户费。
三、规范不合格账户
合格账户是指开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身份真实,资产权属关系清晰,证券账户与资金账户实名对应,符合账户相关规定的账户。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账户为不合格账户。不合格账户具体可分为 身份不对应、 身份 虚假、代理关系不规范、资料不规范以及其他不合格账户等类型。 各证券公司要结合第三方存管方案和工作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依法、合规、平稳、及时地开展账户规范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 、证券公司应按照证监会关于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的安排以及本通知的 要求,针对不同类型的 不合格账户,完善相应的 规范措施和业务操作流程。证券公司应将规范不合格账户的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向投资者公告,并采取多种方式主动提示投资者,要求不合格账户持有人按照证券公司不合格账户分类规范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账户规范或注销手续。
2 、各证券公司最迟于 2007 年 10 月 31 日 前将待规范不合格 A 股账户明细数据报送本公司。证券公司还应将本通知发布前,在办理第三方存管过程中已作撤销指定或已在柜面交易系统注销但未通过本公司开户系统注销的不合格 A 股账户明细数据一并报送本公司,本公司采取相应的监控措施。
3 、证券公司应结合实际情况,逐步对不合格账户采取限制转托管(转指定)、限制存取款、限制买入证券等控制措施,并明确各项措施的时间安排,每项具体措施实施前需提前公布并及时提醒投资者。
4 、对不合格 A 股账户中不能规范为合格账户的,证券公司在督促投资者清空证券后,应按照有关要求通过本公司开户系统直接注销该 A 股账户,对应的资金账户余额清付后同时在柜面交易系统中注销。
5 、各证券公司须最迟于 2008 年 4 月 30 日 前完成不合格账户规范工作,并将未按规定规范的不合格 A 股账户明细数据报送本公司,同时报当地证监局备案。从 2008 年 5 月第一个交易日起,各证券公司对仍未按规定规范的不合格账户,从其柜面交易系统中移出并中止交易,将对应资金账户中的资金集中存放在银行开立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中止交易账户”下。
从 2008 年 5 月第一个交易日起,本公司对各证券公司报送的未按期规范的不合格 A 股账户作另库存放、中止交易处理。证券公司可继续对这些不合格账户进行规范。规范为合格账户的,经证券公司确认并向本公司申请,可撤销账户另库存放处理,恢复其交易功能。不能规范为合格账户的,清空证券后,予以注销。
从 2008 年 8 月 1 日起 ,不合格账户持有人确认账户资产或申请使用账户,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凭有效的法律文书等证明文件由原证券公司审核同意并报当地证监局备案后,由投资者本人持书面申请材料到本公司办理。
6 、各证券公司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推进不合格账户的规范工作。 2007 年 12 月 1 日 起,除有资产余额且一年以上无交易的不合格账户外,其余不合格账户均已按要求规范为合格账户或予以注销的证券公司,可向本公司及当地证监局递交提前完成账户规范工作的书面报告。经证监局确认后,证券公司可提前对剩余有资产余额且一年以上无交易的不合格账户,从其柜面交易系统中移出,作中止交易处理,并将不合格 A 股账户明细数据报送本公司及证监局。
7 、证券公司对透支账户、费用账户、内部管理账户等其他不合格账户,应分别采取措施,自行清理;对客户委托理财账户,在委托理财债权债务结清后,应将其中的合格账户交还委托人,对不合格账户按要求一并进行规范。
8 、不合格账户涉及司法冻结的,证券公司应征求司法机关同意或解除冻结后再予以规范。
9 、自 2007 年 11 月起,各证券公司应按本公司业务操作指引要求将账户规范工作的完成情况及已注销和已规范为合格账户的账户明细数据报送本公司。
四、其他相关事项
1 、账户规范工作是全面推进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的一项重要配套工作。鉴于各证券公司推进第三方存管的实际情况不同、进度不一,凡在第三方存管过程中已就账户规范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并向投资者公告的,若相关措施符合本通知要求,可以不再公告、另作安排;相关规范措施及安排未达到本通知要求的,可采取补充公告等方式进一步补充完善。尚未启动账户规范工作的证券公司,要按本通知要求作出安排并公告,尽快组织实施。到 2008 年 4 月 30 日 ,账户规范工作全面结束时,各证券公司应做到除休眠账户作另库存放,剩余不合格账户作另库存放、中止交易处理外,其余所有账户均为合格账户并满足第三方存管要求。
2 、证券公司应高度重视账户规范工作,各公司第三方存管工作专门小组负责账户规范工作的统一部署与落实,要安排专人负责投资者业务咨询、投诉处理工作,确保账户规范工作按要求如期完成。
3 、证券公司应严格监督审核投资者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新开账户须严格符合合格账户的要求。证券公司应结合投资者服务工作,完善账户日常管理制度,加强账户管理工作的内部检查,及时通过本公司开户系统报送投资者证券账户注册资料的更新信息。在做好对投资者名称、身份证件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重要信息的日常维护的基础上,至少每三年对相关信息进行一次全面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如实报告本公司和当地证监局。各证券公司应加强账户日常管理,妥善保管投资者资料,不得违法泄露投资者信息。
4 、账户规范过程中,对于投资者因身份证件被冒用开户的,证券公司应按本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相关业务操作指引的要求为投资者办理冒开账户标注、新开账户等手续,不得无故拒绝。
5 、证券公司未按本通知要求完成账户规范工作、对投资者开立和使用不合格账户未尽审核责任、为投资者开立和使用不合格账户提供便利的,本公司将按账户管理的规定采取内部通报、公开谴责,直至暂停、取消开户代理业务资格等处罚措施,同时报中国证监会。
6 、证券公司向本公司报送账户数据、休眠账户激活申请指令以及其他具体事项,按本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业务操作指引办理。证券公司在执行本通知及本公司业务操作指引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与本公司联系。
7 、为做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的账户规范工作,本公司将于近期举办账户规范业务培训会,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
公司总部: 010-58598912
上海分公司: 021-58409746 (业务)
021-68870343 (技术)
深圳分公司: 0755-25988880 (业务)
0755-25946080 (技术)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 ○○ 七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 3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发布《关于休眠账户及不合格账户数据报送相关工作的业务操作指引》的通知
各证券公司 :
为落实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账户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国结算发字〔 2007 〕 130 号),做好账户规范工作,我分公司制定了《关于休眠账户及不合格账户数据申报相关工作的业务操作指引》。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休眠账户及不合格账户数据报送相关工作的业务操作指引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 〇〇 七年八月十四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休眠账户及不合格账户数据报送相关工作的业务操作指引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账户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国结算发字〔 2007 〕 130 号,以下简称《通知》),为做好休眠账户报送、激活和不合格账户报送及相关工作,制定本业务操作指引。
一、休眠账户的报送与激活
(一)休眠账户的报送
1 、我公司接收休眠账户数据报送的时间为: 2007 年 9 月 1 日 — 9 月 28 日 ,每天 8 : 00 — 13 : 00 。
2 、休眠账户由该账户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确定后,通过我公司参与人远程操作平台( PROP )报送(数据文件格式详见附件一“休眠账户报送”)。
3 、各证券公司报送休眠账户文件时,如所报数据记录存在下列情况,则记录申报失败,应考虑按第 5 点要求修改或重新申报:
1 )所报证券账号不存在
2 )账户未指定在报送的证券公司
3 )账户证券余额不为零
4 )账户已被冻结的。
4 、休眠账户数量较多的证券公司,应分批报送。每批报送账户数量不超过 5 万户。
5 、在数据报送期间,证券公司若确认有新增或漏报的休眠账户,按附件一“休眠账户报送”格式补充报送;若在已报送的证券账户中,确认有不属休眠账户的或休眠账户被司法冻结的,按附件一“休眠账户撤消”格式撤消报送。
6 、在数据报送期间,我公司每日通过 xmzhsl*.mdd 文件,向各证券公司发送已接收的休眠账户数据(数据格式详见附件一“已接收的休眠账户数据文件”),以便于数据核对。
7 、 2007 年 9 月 29 日 我公司将已接收的各证券公司报送的休眠账户进行标注处理,将其账户状态调整为“ 40 ” (休眠)。自 2007 年 10 月 8 日 起 ,各证券公司可通过我公司发送的证券账户托管对账文件( zhtg*.mdd )查询账户休眠情况(账户状态为“ 40 ” )。
8 、休眠账户的账户资料修改、挂失参照正常账户办理。
(二)休眠账户的激活
1 、自 2007 年 10 月 8 日 起,证券公司受理投资者激活休眠账户申请,应在柜面系统激活后,再通过 PROP 向我公司报送激活(数据格式详见附件一“休眠账户激活”)。休眠账户激活后,次一交易日可以正常使用。
2 、对处于挂失状态的休眠账户,被激活后将同时解除挂失。
(三)有休眠账户投资者的新开户处理
1 、证券公司在受理新开户时,如发现其已有的证券账户已经被休眠处理,应及时告知投资者已开立的证券账号、指定交易关系等情况,并告知其休眠账户可以激活重新使用。
2 、若投资者选择新开户,证券公司应先根据投资者的申请向我公司报送注销其休眠账户(数据格式详见附件一“休眠账户销户”),我公司实时予以注销。
3 、休眠账户注销后,证券公司按正常开户相关规定为投资者重新开立新的证券账户。新开户免收开户费。
二、不合格账户的报送
(一)不合格账户的报送
1 、我公司接收不合格账户数据报送的时间为: 2007 年 10 月 15 日 — 10 月 31 日 ,每天 9 : 00 — 15 : 00 。
2 、不合格账户由证券公司确定后通过 PROP 报送(数据格式详见附件一“不合格账户报送”)。
3 、报送不合格账户时,应按《通知》中对不合格账户的分类标准(即身份不对应、身份虚假、代理关系不规范、资料不规范以及其他)注明其类别。
4 、在数据报送期间,证券公司如发现漏报、错报的,可按附件一“不合格账户报送”格式补充报送,也可以按附件一“不合格账户撤消”格式撤消报送。
5 、对办理第三方存管中已经处理的不合格账户(即在办理第三方存管过程中已撤销指定交易,但尚未在我公司开户系统中注销的不合格账户),各证券公司在注明不合格账户类别后,也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通过 PROP 报送我公司(数据格式详见附件一“已处理不合格账户报送”)。
(二)不合格账户规范为合格账户后的处理
1 、自 2007 年 11 月 1 日 起,在不合格账户规范为合格账户后,证券公司需及时通过 PROP (数据格式详见附件一“不合格账户合规报送”)向我公司报送将其调整为合格。
2 、证券公司可报送调整的不合格账户必须为该证券公司名下指定交易的证券账户。
3 、证券公司可通过 PROP 查询不合格账户的报送和调整情况(数据格式详见附件一“不合格账户查询”)。
4 、不合格账户的账户资料修改、挂失、销户参照正常账户办理。
(三)未规范不合格账户的报送
1 、 2007 年 12 月 1 日 — 2008 年 4 月 30 日 期间,证券公司应按《通知》要求,向我公司提交未规范不合格账户报送函(见附件二, 《通知》中要求向我公司报送的书面报告作为附件 ),并通过 PROP 向我公司报送未规范不合格账户数据(数据格式详见附件一“未规范不合格账户报送”)。
2 、未规范不合格账户由指定交易所属的证券公司报送。未规范不合格账户报送后至 2008 年 4 月 30 日 前,未规范不合格账户中已经规范的,证券公司应通过 PROP 报送规范情况(数据格式详见附件一“未规范不合格账户合规报送”)。
3 、 2008 年 5 月 1 日 ,我公司将根据证券公司的要求,对证券公司报送的截至 2008 年 4 月 30 日 尚未规范的不合格账户采取冻结措施。
4 、 2008 年 5 月的第一个交易日— 2008 年 7 月 31 日 ,如未规范不合格账户已经规范或拟作注销处理的,证券公司可通过 PROP 向我公司要求将相关未规范不合格账户解冻(数据格式详见附件一“未规范不合格账户解冻”)。拟作注销处理的未规范不合格账户解除冻结后,应限期清空证券,并予注销。
5 、证券公司可通过 PROP 查询未规范不合格账户的报送和冻结情况(数据格式详见附件一“未规范不合格账户查询”)。
6 、 2008 年 8 月 1 日 起,对未规范不合格账户的解冻,必须由投资者本人按《通知》要求到我公司办理解冻手续。
三、其他事项
1 、证券公司应保证向我公司报送的所有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承担因此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2 、为配合证券公司做好证券账户规范工作,我公司将于 2007 年 8 月 25 日 向各证券公司发送其名下所有指定交易证券账户的注册资料(文件名为 qtzhzl*.825, 格式同现有账户资料文件)。证券公司如发现证券账户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需要变更的,应通知投资者按我公司账户管理规定和业务指南办理相关手续。
证券公司必须对收到的账户资料数据严格保密。
3 、我公司咨询电话: 021-58409746 (业务), 021-68870343 (技术),传真: 021-68870064 , E-mail : lqluo @chinaclear.com.cn
附件一 技术接口说明
请使用 PROP 公用模块中的“通用交易”功能进行休眠账户、不合格账户数据报送。系统实时反馈结果,结果代码“ 0000 ”表示成功。
在进行相关业务操作时,请注意需要为操作员开通“账户资料管理”相关操作权限。
1 、休眠账户报送
交易类型为“账户资料管理 - 休眠账户报送”
ServiceDomain = “ SSCCRC ”
ServiceName = “ ZHZLGLXT ”
ServiceType = “ 17 ”
请求数据格式:
NO |
字段名 |
类型 |
长度 |
说明 |
1 |
ZQZH |
Character |
10 |
证券账号 |
2 |
TJRQ |
Character |
8 |
休眠账户的统计日期 |
3 |
LB |
Character |
2 |
备用 |
|
合计 |
|
20 |
|
应答数据格式:
NO |
字段名 |
类型 |
长度 |
说明 |
1 |
ZQZH |
Character |
10 |
同请求 |
2 |
TJRQ |
Character |
8 |
同请求 |
3 |
LB |
Character |
2 |
备用 |
4 |
JGDM |
Character |
4 |
结果代码 |
5 |
CLSM |
Character |
40 |
处理说明 |
|
合计 |
|
64 |
|
2 、休眠账户撤销
交易类型为“账户资料管理 - 休眠账户撤销”
ServiceDomain = “ SSCCRC ”
ServiceName = “ ZHZLGLXT ”
ServiceType = “ 18 ”
请求数据格式:
NO |
字段名 |
类型 |
长度 |
说明 |
1 |
ZQZH |
Character |
10 |
证券账号 |
2 |
TJRQ |
Character |
8 |
备用 |
3 |
LB |
Character |
2 |
备用 |
|
合计 |
|
20 |
|
应答数据格式:
NO |
字段名 |
类型 |
长度 |
说明 |
1 |
ZQZH |
Character |
10 |
同请求 |
2 |
TJRQ |
Character |
8 |
备用 |
3 |
LB |
Character |
2 |
备用 |
4 |
JGDM |
Character |
4 |
结果代码 |
5 |
CLSM |
Character |
40 |
处理说明 |
|
合计 |
|
64 |
|
3 、 休眠账户激活
交易类型为“账户资料管理 - 休眠账户 激活 ”
ServiceDomain = “ SSCCRC ”
ServiceName = “ ZHZLGLXT ”
ServiceType = “ 19 ”
请求数据格式:
NO |
字段名 |
类型 |
长度 |
说明 |
1 |
ZQZH |
Character |
10 |
证券账号 |
2 |
TJRQ |
Character |
8 |
备用 |
3 |
LB |
Character |
2 |
备用 |
|
合计 |
|
20 |
|
应答数据格式:
NO |
字段名 |
类型 |
长度 |
说明 |
1 |
ZQZH |
Character |
10 |
同请求 |
2 |
TJRQ |
Character |
8 |
备用 |
3 |
LB |
Character |
2 |
备用 |
4 |
JGDM |
Character |
4 |
结果代码 |
5 |
CLSM |
Character |
40 |
处理说明 |
|
合计 |
|
64 |
|
4 、休眠账户销户
交易类型为“账户资料管理 - 休眠账户 销户”
ServiceDomain = “ SSCCRC ”
ServiceName = “ ZHZLGLXT ”
ServiceType = “ 29 ”
请求:
NO |
字段名 |
类型 |
长度 |
说明 |
1 |
ZQZH |
Character |
10 |
证券账号 |
2 |
TJRQ |
Character |
8 |
备用 |
3 |
LB |
Character |
2 |
备用 |
|
合计 |
|
20 |
|
应答:
NO |
字段名 |
类型 |
长度 |
说明 |
1 |
ZQZH |
Character |
10 |
同请求 |
2 |
TJRQ |
Character |
8 |
备用 |
3 |
LB |
Character |
2 |
备用 |
4 |
JGDM |
Character |
4 |
结果代码 |
5 |
CLSM |
Character |
40 |
处理说明 |
|
合计 |
|
64 |
|
5 、 已接收的休眠账户数据文件
文件名称: xmzhsl*****.mdd ( ***** 为清算编号 )
数据内容:截至当日已接收的证券公司全部休眠账户清单。
文件生成单位:清算编号。
发送目标:证券公司 PROP 信箱。
发送时间:每个交易日日终后。
数据格式: FOXPRO2.5 下的标准 DBF 格式。
NO. |
字段名 |
类型 |
长度 |
字段描述 |
1 |
QSBH |
Character |
5 |
清算编号 |
2 |
ZQZH |
Character |
10 |
证券账号 |
3 |
JSRQ |
Character |
8 |
接收日期,格式为‘ YYYYMMDD ' |
6 、不合格账户报送
交易类型为“账户资料管理 - 不合格账户报送”
ServiceDomain = “ SSCCRC ”
ServiceName = “ ZHZLGLXT ”
ServiceType = “ 20 ”
请求数据格式:
NO |
字段名 |
类型 |
长度 |
说明 |
1 |
ZQZH |
Character |
10 |
证券账号 |
2 |
TJRQ |
Character |
8 |
备用 |
3 |
LB |
Character |
2 |
不合格类别
01 :身份不对应
02 :身份虚假
03 :代理关系不规范
04 :资料不规范
05 :其他 |
|
合计 |
|
20 |
|
应答数据格式:
NO |
字段名 |
类型 |
长度 |
说明 |
1 |
ZQZH |
Character |
10 |
同请求 |
2 |
TJRQ |
Character |
8 |
备用 |
3 |
LB |
Character |
2 |
同请求 |
4 |
JGDM |
Character |
4 |
结果代码 |
5 |
CLSM |
Character |
40 |
处理说明 |
|
合计 |
|
64 |
|
7 、不合格账户撤销
交易类型为“账户资料管理 - 不合格账户撤销”
ServiceDomain = “ SSCCRC ”
ServiceName = “ ZHZLGLXT ”
ServiceType = “ 21 ”
请求数据格式:
NO |
字段名 |
类型 |
长度 |
说明 |
1 |
ZQZH |
Character |
10 |
证券账号 |
2 |
TJRQ |
Character |
8 |
备用 |
3 |
LB |
Character |
2 |
备用 |
|
合计 |
|
20 |
|
应答数据格式:
NO |
字段名 |
类型 |
长度 |
说明 |
1 |
ZQZH |
Character |
10 |
同请求 |
2 |
TJRQ |
Character |
8 |
备用 |
3 |
LB |
Character |
2 |
备用 |
4 |
JGDM |
Character |
4 |
结果代码 |
5 |
CLSM |
Character |
40 |
处理说明 |
|
合计 |
|
64 |
|
8 、已处理不合格账户报送
交易类型为“账户资料管理 - 已处理不合格账户报送”
ServiceDomain = “ SSCCRC ”
ServiceName = “ ZHZLGLXT ”
ServiceType = “ 22 ”
请求数据格式:
NO |
字段名 |
类型 |
长度 |
说明 |
1 |
ZQZH |
Character |
10 |
证券账号 |
2 |
TJRQ |
Character |
8 |
备用 |
3 |
LB |
Character |
2 |
不合格类别
01 :身份不对应
02 :身份虚假
03 :代理关系不规范
04 :资料不规范
05 :其他 |
|
合计 |
|
20 |
|
应答数据格式:
NO |
字段名 |
类型 |
长度 |
说明 |
1 |
ZQZH |
Character |
10 |
同请求 |
2 |
TJRQ |
Character |
8 |
备用 |
3 |
LB |
Character |
2 |
同请求 |
4 |
JGDM |
Character |
4 |
结果代码 |
5 |
CLSM |
Character |
40 |
处理说明 |
|
合计 |
|
64 |
|
9 、不合格账户合规报送
交易类型为“账户资料管理 - 不合格账户合规报送”
ServiceDomain = “ SSCCRC ”
ServiceName = “ ZHZLGLXT ”
ServiceType = “ 23 ”
请求数据格式:
NO |
字段名 |
类型 |
长度 |
说明 |
1 |
ZQZH |
Character |
10 |
证券账号 |
2 |
TJRQ |
Character |
8 |
备用 |
3 |
LB |
Character |
2 |
备用 |
|
合计 |
|
20 |
|
应答数据格式:
NO |
字段名 |
类型 |
长度 |
说明 |
1 |
ZQZH |
Character |
10 |
同请求 |
2 |
TJRQ |
Character |
8 |
备用 |
3 |
LB |
Character |
2 |
备用 |
4 |
JGDM |
Character |
4 |
结果代码 |
5 |
CLSM |
Character |
40 |
处理说明 |
|
合计 |
|
64 |
|
10 、不合格账户查询
交易类型为“账户资料管理 - 不合格账户报送查询”
ServiceDomain = “ SSCCRC ”
ServiceName = “ ZHZLGLXT ”
ServiceType = “ 24 ”
请求数据格式:
NO |
字段名 |
类型 |
长度 |
说明 |
1 |
ZQZH |
Character |
10 |
填写 5 位清算编号,左对齐 |
2 |
TJRQ |
Character |
8 |
备用 |
3 |
LB |
Character |
2 |
备用 |
|
合计 |
|
20 |
|
应答数据格式:
NO |
字段名 |
类型 |
长度 |
说明 |
1 |
ZQZH |
Character |
10 |
证券账号 |
2 |
LB |
Character |
2 |
不合格类别
01 :身份不对应
02 :身份虚假
03 :代理关系不规范
04 :资料不规范
05 :其他 |
3 |
HGBZ |
Character |
1 |
合规标志
Y :已规范
N :未规范 |
4 |
ZHZT |
Character |
2 |
账户状态
‘ 00 ':正常
‘ 10 ':挂失
‘ 20 ':冻结
‘ 30 ':清理
‘ 40 ':休眠
‘ 90 ':注销 |
5 |
JGDM |
Character |
4 |
结果代码 |
6 |
CLSM |
Character |
40 |
处理说明 |
|
合计 |
|
59 |
|
11 、未规范不合格账户报送
交易类型为“账户资料管理 - 未规范不合格账户报送”
ServiceDomain = “ SSCCRC ”
ServiceName = “ ZHZLGLXT ”
ServiceType = “ 25 ”
请求数据格式:
NO |
字段名 |
类型 |
长度 |
说明 |
1 |
ZQZH |
Character |
10 |
证券账号 |
2 |
TJRQ |
Character |
8 |
备用 |
3 |
LB |
Character |
2 |
备用 |
|
合计 |
|
20 |
|
应答数据格式:
NO |
字段名 |
类型 |
长度 |
说明 |
1 |
ZQZH |
Character |
10 |
同请求 |
2 |
TJRQ |
Character |
8 |
备用 |
3 |
LB |
Character |
2 |
备用 |
4 |
JGDM |
Character |
4 |
结果代码 |
5 |
CLSM |
Character |
40 |
处理说明 |
|
合计 |
|
64 |
|
12 、未规范不合格账户合规报送
交易类型为“账户资料管理 - 未规范不合格账户合规报送”
ServiceDomain = “ SSCCRC ”
ServiceName = “ ZHZLGLXT ”
ServiceType = “ 26 ”
请求数据格式:
NO |
字段名 |
类型 |
长度 |
说明 |
1 |
ZQZH |
Character |
10 |
证券账号 |
2 |
TJRQ |
Character |
8 |
备用 |
3 |
LB |
Character |
2 |
备用 |
|
合计 |
|
20 |
|
应答数据格式:
NO |
字段名 |
类型 |
长度 |
说明 |
1 |
ZQZH |
Character |
10 |
同请求 |
2 |
TJRQ |
Character |
8 |
备用 |
3 |
LB |
Character |
2 |
备用 |
4 |
JGDM |
Character |
4 |
结果代码 |
5 |
CLSM |
Character |
40 |
处理说明 |
|
合计 |
|
64 |
|
13 、未规范不合格账户解冻
交易类型为“账户资料管理 - 未规范不合格账户解冻”
ServiceDomain = “ SSCCRC ”
ServiceName = “ ZHZLGLXT ”
ServiceType = “ 27 ”
请求数据格式:
NO |
字段名 |
类型 |
长度 |
说明 |
1 |
ZQZH |
Character |
10 |
证券账号 |
2 |
TJRQ |
Character |
8 |
备用 |
3 |
LB |
Character |
2 |
解冻原因
01: 已规范
02: 未规范,但准备清空证券后销户 |
|
合计 |
|
20 |
|
应答数据格式:
NO |
字段名 |
类型 |
长度 |
说明 |
1 |
ZQZH |
Character |
10 |
同请求 |
2 |
TJRQ |
Character |
8 |
备用 |
3 |
LB |
Character |
2 |
同请求 |
4 |
JGDM |
Character |
4 |
结果代码 |
5 |
CLSM |
Character |
40 |
处理说明 |
|
合计 |
|
64 |
|
14 、未规范不合格账户查询
交易类型为“账户资料管理 - 未规范不合格账户报送查询”
ServiceDomain = “ SSCCRC ”
ServiceName = “ ZHZLGLXT ”
ServiceType = “ 28 ”
请求数据格式:
NO |
字段名 |
类型 |
长度 |
说明 |
1 |
ZQZH |
Character |
10 |
填写 5 位清算编号,左对齐 |
2 |
TJRQ |
Character |
8 |
备用 |
3 |
LB |
Character |
2 |
备用 |
|
合计 |
|
20 |
|
应答数据格式:
NO |
字段名 |
类型 |
长度 |
说明 |
1 |
ZQZH |
Character |
10 |
证券账号 |
2 |
LB |
Character |
2 |
备用 |
3 |
HGBZ |
Character |
1 |
合规标志
Y :已规范
N :未规范 |
4 |
ZHZT |
Character |
2 |
账户状态
‘ 00 ':正常
‘ 10 ':挂失
‘ 20 ':冻结
‘ 30 ':清理
‘ 40 ':休眠
‘ 90 ':注销 |
5 |
JGDM |
Character |
4 |
结果代码 |
6 |
CLSM |
Character |
40 |
处理说明 |
|
合计 |
|
59 |
|
附件二
未规范不合格账户报送函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有关账户规范工作的要求,以及中国结算《关于进一步规范账户管理工作的通知》( 中国结算发字〔 2007 〕 130 号 )和贵公司《关于休眠账户及不合格账户数据报送相关工作的业务操作指引》(中国结算沪业字 〔 2007 〕 144 号)的要求,我公司将通过参与人远程操作平台( PROP )向贵公司报送未规范不合格账户。
请贵公司于 2008 年 5 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将我公司通过 PROP 报送的截至 2008 年 4 月 30 日 为止的未规范不合格账户采取冻结措施。我公司承诺,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我公司承担。
证券公司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4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发布《关于休眠账户及不合格账户数据申报相关工作的业务操作指引》的通知
各证券公司:
为落实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账户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国结算发字〔 2007 〕 130 号)要求,做好账户规范工作,我分公司制定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休眠账户及不合格账户数据申报相关工作的业务操作指引》,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 1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休眠账户及不合格账户数据申报相关工作的业务操作指引》
附件 2 : 《账户规范工作的数据接口》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七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休眠账户及不合格账户数据申报相关工作的业务操作指引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账户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国结算发字〔 2007 〕 130 号),为做好账户规范工作,特制订本指引。
一、休眠账户数据申报及相关工作
(一)休眠账户生成
1 、 2007 年 9 月 1 日 至 28 日,各证券公司应以法人为单位,通过 D - COM 系统向本公司报送证券账户余额为 0 、资金账户余额大于 100 元的,以及证券账户余额为 0 、资金账户余额小于 100 元但证券公司认定不属于休眠账户的 A 股账户数据(数据接口见附件 2 , ① 、账户规范委托库 ZHGFWT.DBF )。
本公司接收数据报送的时间为交易日 9 : 00 至 15 : 00 (下同)。
本公司在收到证券公司报送数据的当日收市后,检查账户的有效性等内容,并将数据检查结果返回相应证券公司(数据接口见附件 2 ,②、账户规范回报库 ZHGFHB.DBF )。
2 、 2007 年 9 月 28 日 收市后,本公司筛选出截止 2007 年 7 月 31 日 连续 3 年以上无交易、证券账户余额为 0 的 A 股账户,剔除前款所述证券公司报送的 A 股账户,形成休眠 A 股账户。
(二)休眠账户另库存放
自 2007 年 10 月 8 日起 ,本公司在登记结算系统中另库存放休眠 A 股账户,并发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作限制交易处理。
(三)休眠账户查询
投资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可向任一证券公司申请查询其 A 股账户是否处于休眠状态。
证券账户状态包括正常、休眠、不合格、注销。只有正常状态的证券账户才能直接使用。
(四)休眠账户激活后恢复使用
1 、休眠账户不能直接使用,激活后次日才能恢复使用。
2 、投资者可向任一证券公司申请激活其休眠 A 股账户,申请激活休眠 A 股账户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证券账户卡等材料。
3 、证券公司应严格审核投资者申请材料,属合格账户的,通过本公司实时开户系统报送休眠 A 股账户激活指令(数据接口见附件 2 , ④ 、休眠账户激活);属不合格账户的,待账户规范后方可激活。
4 、本公司收到证券公司报送的激活指令后,激活该投资者休眠 A 股账户,并将处理结果返回相应证券公司(数据接口见附件 2 , ④ 、休眠账户激活)。
(五)持休眠账户的投资者,可选择新开账户
1 、持有休眠 A 股账户的投资者 , 可以选择不办理激活手续,而在有开户代理资格的证券公司申请开立一个新的 A 股账户。
新开账户免费,次日才能使用,原休眠 A 股账户自动注销。
2 、证券公司应严格审核投资者申请材料,通过本公司实时开户系统报送挂失补办换新号指令新开账户(数据接口见附件 2 , ⑤ 、持有休眠账户的投资者申请新开 A 股账户)。
二、不合格账户数据申报及相关工作
(一)不合格账户申报
1 、 2007 年 10 月 15 日 至 31 日,各证券公司应以法人为单位,通过 D - COM 系统向本公司报送不合格 A 股账户数据,以及在办理第三方存管过程中已在柜面交易系统注销但未通过本公司实时开户系统注销的不合格 A 股账户数据(数据接口见附件 2 , ① 、账户规范委托库 ZHGFWT.DBF )。
本公司在收到证券公司报送数据的当日收市后,检查账户的有效性等内容,并将数据检查结果返回相应证券公司(数据接口见附件 2 , ② 、账户规范回报库 ZHGFHB.DBF )。
2 、自 2007 年 11 月起,证券公司应以法人为单位于每月 10 日前,通过 D - COM 系统向本公司报送上月已注销和已规范为合格账户的账户数据(数据接口见附件 2 , ① 、账户规范委托库 ZHGFWT.DBF )。
本公司在收到证券公司报送数据的当日收市后,检查账户的有效性等内容,并将数据检查结果返回相应证券公司(数据接口见附件 2 ,②、账户规范回报库 ZHGFHB.DBF )。
证券公司通过本公司实时开户系统直接注销无证券余额的不合格 A 股账户前,应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内部审核形成的书面材料必须作为销户原始凭证保管并按凭证电子化要求处理。
3 、 2007 年 12 月 1 日 至 2008 年 4 月 30 日 ,经证监局确认完成账户规范工作的证券公司,应以法人为单位通过 D - COM 系统向本公司报送剩余不合格 A 股账户数据(数据接口见附件 2 , ① 、账户规范委托库 ZHGFWT.DBF )。
本公司在收到证券公司报送数据的当日收市后,检查账户的有效性等内容,并将数据检查结果返回相应证券公司(数据接口见附件 2 , ② 、账户规范回报库 ZHGFHB.DBF )。
(二)不合格账户另库存放,限制使用
1 、自 2008 年 5 月第一个交易日起,本公司对各证券公司报送的剩余不合格 A 股账户作另库存放,并发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作限制交易处理。
2008 年 7 月 31 日 之前,证券公司可继续对不合格账户进行规范。
规范为合格账户的,证券公司通过本公司 D - COM 系统报送剩余不合格账户清理指令(数据接口见附件 2 , ① 、账户规范委托库 ZHGFWT.DBF ),向本公司申请撤销账户另库存放,恢复证券账户正常状态。
不能规范为合格账户的,证券公司通过本公司 D - COM 系统报送剩余不合格账户清理指令(数据接口见附件 2 , ① 、账户规范委托库 ZHGFWT.DBF ),向本公司申请撤销该账户卖出限制,限期清空证券后予以注销。
本公司在收到证券公司报送指令的当日收市后,处理有关指令,并将处理结果返回相应证券公司(数据接口见附件 2 ,②、账户规范回报库 ZHGFHB.DBF )。
2 、自 2008 年 8 月 1 日 起,不合格账户持有人确认账户资产或申请使用账户,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凭有效的法律文书等证明文件由原证券公司审核同意,并报当地证监局备案后,由投资者本人持书面申请材料到本公司办理。
三、其他相关事项
证券公司应保证向本公司申报的所有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为配合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工作,便于证券公司比对账户数据,本公司将于 2007 年 8 月 25 日 ,通过 D-COM 系统将有关证券账户资料数据发送给相应的托管证券公司(数据接口见附件 2 , ⑥ 、账户资料库 SZZHZL.DBF )。证券公司如发现证券账户姓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需要变更的,应通知投资者按本公司账户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证券公司必须对收到的账户资料数据严格保密。
本公司咨询电话: 0755-25988880 (业务)、 25946080 (技术),传真: 0755-25938025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 〇〇 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 2
账户规范工作的数据接口
① 、账户规范委托库 ZHGFWT.DBF
|